关于延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政策执行期限并提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的通知
变化内容: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政策执行期限统一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中国税务与收入在官方来源中检测到的法规变化 —— 由 GovToDate 的监测持续跟踪。
最近检测:2026年9月28日
变化内容: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政策执行期限统一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变化内容: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在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住房的居民,落实国家支持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变化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变化内容: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此规定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
变化内容: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若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或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此规定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
变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再区分应纳税所得额限额。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变化内容: 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将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电池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
GovToDate 持续读取这些官方来源,只就适用于您情况的规则提醒您 —— 您的国籍、您的资格、您的活动、您关注的国家。
上线时通知我每一条记录均来自 GovToDate 在所引官方来源上的自动检测,时间为所示日期。本页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 —— 并非针对个人的建议。以官方文本为准。
标题和摘要以官方来源的语言显示;该语言不可用时以英文显示。